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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A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什么?

EMBA网    emba.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    来源:

    EMBA是现在比较热门的一个在职研究生的教育,管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是需要高端管理人才的,但是各大高校这种教育的入学门槛是非常高的,那它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什么呢?它是由谁来制定的呢?下面由育龙EMBA网来为学员介绍EMBA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试行培养方案》、《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查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的申请资格由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负责按照《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进行审查。对于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者,还需对其入学考试成绩予以审查。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1.在学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2.未修满规定学分;
    3.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二、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 
    1.申请人应在自取得学籍起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2门公共学位课程(第一外国语、政治)的学习,并通过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政治课和商务英语考试。
    3.申请人应完成52个学分的MBA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其中9门核心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应达到优良(75分以上)。(注:管理定量方法一、管理定量方法二记一门。)
    4.核心课程成绩未达上述要求,但每门课程成绩均在60分以上,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可允许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

    三、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若发现由他人代做等舞弊现象,取消该学员的论文答辩资格。
    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

    四、学位论文评阅 
    学员完成学位论文后,送交EMBA中心,集中到学位办领取、填写相关表格后,统一报送学位办进行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在批准答辩前,学位办聘请两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有1名应为实际工作部门专家,并对EMBA论文的要求有所了解)。论文评阅时间应不少于15天。
    论文评阅一般集中进行,《论文评阅意见书》由学位办统一寄送和回收,学员本人及导师不得参与。论文评阅人名单对学员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密封传递。
    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审人持否定意见,则由学位办再增聘1位评审人进行评阅;如2位评审人均持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五、学位论文答辩 
    学员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EMBA中心集中向学位办申请答辩。论文答辩由学位办委托MBA中心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答辩者,经EMBA中心同意后,报学位办批准。
    答辩委员会组成建议名单由指导教师提出,EMBA中心复议后报学位办批准。学位办有权调整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含5名)以上本学科、专业和有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须含1名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应出席论文答辩会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1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1次;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六、学位授予 
    学员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EMBA中心统一向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以供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学位办聘请国内外知名EMBA专家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评估,专家组将评估合格的申请者材料送交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审查。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应按照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学位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参加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决议。
    校学位委员会原则上每年12月召开全体会议,对EMBA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授予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学位申请者进行整体投票表决,获参加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作出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决定。
    学位获得者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同时颁发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证书。

发布者:ws2012

来源:EMBA网本页网址:http://emba.china-b.com/zo/xxzn/4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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