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些企业,它们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大环境下的机会与老板自身的勇气,一直习惯了野蛮式发展,内部管理极其混乱。主要来说,在管理上的问题体现在四大方面。人大EMBA将这些方面称为管理的“四宗罪”。
第一宗罪:战略目标不实际、企业文化大众化
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只重视企业文化的物质层面建设,而忽略企业核心价值观、核心竞争力的作用,致使企业文化只是花瓶,无法获得员工的认同,企业文化千篇一律,缺乏个性,重视文字的工整,忽略企业特性的表达。当然,还有相当一批企业仍没有进行企业文化建设,这些都对企业应对未来环境和企业员工的潜力发挥不利。
第二宗罪:沟通不及时、管理集权化
企业内部缺乏沟通交流机制,没有将管理者的管理工作与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管理部门信息互通不够,工作相互推诿;多数企业只会用人,而没有培养人,只用不培养,无法建立员工与企业间的归属关系,更不要说企业凝聚力或学习型组织的形成了,从而忽视了将个人智慧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转变;管理过分倾向个人能力,人治的色彩浓重,经营者本人的领导权威在本企业影响极大,有的甚至到了对其决策无人置疑的程度,这会加大企业经营的风险,虽然在目前的环境条件下,这种集权和独裁在许多时候是有效的,但面对未来多变复杂的环境,人大EMBA:人治将很难保证企业的顺利发展和在竞争中获胜。
第三宗罪:决策不规范、管理随意化
许多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程序缺失、管理基础不规范,也没有一套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有些企业即使有健全的制度,但该实施的管理程序没有实施,执行难度大,随着新问题的出现,经营者制定新措施时,却没有进行深入地研究,或者仿效其他企业新管理制度,却很少顾及新制度与原有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及新制度是否适应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管理制度之间的系统性不强;管理者的管理工作不规范,管理操作随意性很大,导致工作混乱无序、费力低效,不能做正确的事,不能正确地做事。
第四宗罪:制度不健全、组织设置刚性化
企业的组织和制度体系是企业运行的两根支柱。必须建立责、权、利相结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要同企业产权制度和企业组织制度的建设结合起来,产权清晰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管理的前提与保证,人大EMBA: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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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zijie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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