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再选择研究方向,签订有关协议。下面介绍录取事宜:
一、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MBA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北京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211工程”建设大学,“十五”期间,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计划,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简称“珠峰计划”。教育部最新一轮一级学科评估位列前五。(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大全)
发布者:dongtao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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